你好,各位侓师,我哥在广西石厂伤亡,家里有两个小孩,请问该怎么赔偿呢

匿名用户    2012-07-03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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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职工因公死亡应享受如下待遇 1、丧葬补助费:6个月标准统筹地区上暖笼年度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费:由死着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比如供养的父母,配偶,子女。 标准是配偶为生前月平均工资40%,子女为生前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领取(至子女满18周岁为止)。为避免麻烦,恨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将此笔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供养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涉敲锅直辖市确定。这条是比较弹性的。 如果公司已经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的话,以上费用由保险负责,本公司不用出费用的。 建议你能如采石场领导协商多要些钱,如果协商不成,只能按照以上我提供的资料来赔偿。

习代容_O6Nr   2012-07-0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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