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婚后财产和小孩抚养问题

我老公是军人,现在他要跟我离婚,结婚时他们家没有给过一分钱的聘礼,只是老公给我买了一只戒指和一条项链,结婚和生小孩的礼钱也在他妈妈那里,我没有拿过一分,婚前我老公借钱按揭了一套房子写的他妈和他的名字,但是借的钱和按揭的钱是我们结婚后他在还, 小孩从小也是在我娘家长大的,现在1岁半,我想请问,我们离婚我会得到什么补偿吗? 小孩会判给谁?
匿名用户    2015-02-11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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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婚姻出问题,要解决的大多数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根据你的情况,须分清过错方,即责任在哪一方。建议你采取以下措施: 1、分清婚前和婚后财产,婚前没有约定的,赠送给你的财产就是你的,男的带过来的应属男方; 2、婚后购置的财产属共同财产,包括双方的薪酬收入、存款、股票、基金和家庭用具用品等,应协商合理...分割,一般各50%; 3、孩子若年龄较小,男女都争抚养权时法院通常会判给女方,但男方有抚养条件,且女方又放弃抚养权则归男方抚养,女方有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至16岁的义务和探望的权利; 4、关于房产男方有明显过错,购房款和按揭款都是你出的话,你可以争取自己的权益,先协商,不成就向法院起诉,准备好出资的举证材料。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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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朝旭_nIsn    2015-02-11 08:36

先回答你的问题: 1、按你说的情况,不符合得到补偿的规定。 婚姻法中的“补偿”特指第40条规定的情形: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由于小孩年龄较小,判给女方的可能较大...。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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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雪容_oO7b    2015-02-11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