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6月1号跟公司签的合同,老婆今年3月15号生的小宝宝,单位可以报销么

匿名用户    2012-06-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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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看看你跟单位所签合同内容,合同中有没有规定家属可享受哪些待遇,如果没有规定的话,你爱人不能在你单位报销费用,按《计划生育条例》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子女可以按政府规定在你单位报销医药费(50%),你爱人生育费用应该找与她签订合同的单位报销,如果爱人无工作,在城市的已经参加社保,由社保支付生育费...用,具体你可以去居委会或街道咨询一下。不知回答对你是否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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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6-26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