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三年前跟一个男人同居生有一小孩,我是重庆人,他是广西人 具体如下:

廖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三年前跟一个男人同居生有一小孩,我是重庆人,他是广西人。怀孕的时候他因交通事故被判坐牢三年,今年五月份出狱,出狱后就提出分手,小孩现在两岁多,一直是我带在身边,我想请问:我以争取抚养权吗?如果抚养归我,那他应该给抚养费吗?能向他要多少抚养费合适呢,我们这样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呢。谢谢!
匿名用户    2013-10-15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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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男方如果不争,抚养权问题不大。按你日常给小孩的开支要抚养费就行。

归思莹_Eqc2    2014-03-02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