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公司工作了一年多 刚开始做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一下来就干了八个月也没有买医保社保任何合同都没签

在这公司工作了一年多 刚开始做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一下来就干了八个月也没有买医保社保任何合同都没签 每次跟公司说起医保社保 公司就说转正后可以改公司编制买广州的五险一金 我现在是经销商编制 工资也就是经销商那边出的而且没有任何工资单 医保社保是买了深圳的五险 (这是公司口头说的) 自己知道公司怎么可能帮我买到我什么资料都没交过给他们 明显就是忽悠我嘛~ 那时就觉得 算了 不想搞那么多 就没追究了毕竟还在这公司做。然而我终于转正了 也签了公司合同买了广州的医保社保 然而出工资的银行卡也要换其他银行了,一干又做了六个月 现在要辞职了 想问问之前没转公司编制那时候的八个月可以追讨赔偿吗?没签合同 也没买社保… 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匿名用户    2015-10-01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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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随时离开,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个月内的工资和一个月外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筛宝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今揭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乡安渐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匿名用户   2015-10-02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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