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假期间的社保问题

我在一家园林公司上班,生完孩子就一直没上班,有一年半的时间,请假期间原单位一直有给交社保,现在单位打电话让回去,不回去就要补上这一年半的社保,如果我不回去上班,补交的是个人部分的还是连单位部分的也得补交?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没办理请假手续!
匿名用户    2013-07-1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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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一年半的时候,去除掉产假,其它时间均为旷工(事假一次不能超过15天,全年不能超过30天,病假视你工作年限而定,但你刚生育,理论上你的工作年限不会太长,因此,你的病假不会超过3个月的。),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有权开除你,但单位目前还没有这么做,说明单位还是很人性化的,而现在只要求你上班...,你若去上班,则你还是单位职工,单位自然还要继续为你参保缴费,至于期间的费用,只是单位没有追究你个人补缴罢了——若你不去上班,则你这一年多的社会保险,单位是有权力不缴纳的,因此,你获得的不当利益自然是要退回的,即你需要把你单位替你缴纳的不应该缴纳的费用补回去。 至于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则是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与社会保险不发生关系。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你有权力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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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嘉熙    2013-07-12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