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一个小孩,户口没经村里办理,村干部有权利起诉吗?
匿名用户 2013-06-28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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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究糟纳金;仍不团瓦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此,征收决定是由计划生育安认件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是直接向法院起诉,因此,你完全不用理村委,法院是不会受理村委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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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此,征收决定是由计划生育行...
村委会也是最基层的一级组织,也有专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他们对于本村的计划生育是有权利管理的,况且对于超生每一个公民都有举报投诉的权利,就是村委会不举报,村民一样也会举报的,听说举报还有奖励呢;你既然已经超生,就应该接受相应的罚款,否则那就别怕人家告你,你还是赶紧去补办缴纳社会管理抚养费事宜吧,...
村干部不会起诉,计生办可能会抓人,社会抚养费是可以追缴的
都上户口了还管那鸟事,随它去。没人你怎么地你的。吓你的。甭理他。如果真怕就送点票吧,不要低于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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