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十年,哺乳期内被公司裁员,我应该如何申请赔偿?

我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我们公司有好多家分公司,我于今年9月份被现任职的这家分公司裁员下来,我在几个分公司都工作过,加起来有十年了,我同公司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我想请问我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并且我是在哺乳期内被裁员下来的.我想知道我都可以申请到哪些经济补偿?被起诉人我应该写总公司还是现任的分公司?我工作期间单位没给我交过劳动保险.我是否可以申请到补偿?
匿名用户    2008-12-05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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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不得解雇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企业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工龄来算,劳患一年工龄折合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六个之宝扬月以上按一年计,六个月一下给半个月工资数。然后乘以两倍就是企业应给你的补偿金额。 这个工龄应当是针对同一个法人,因为你签合同应该是和同一个单耻尺位签的,不知道你说的分公司本身是否是法人或者只有公司是法人。总之以你的合同为准。 可以找你那里的劳动监察投诉,保险也一并要求企业给你补齐。 请详细的看下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解释条款

匿名用户   2008-12-05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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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应当赔偿如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哺乳期...被裁员是经济补偿金的 有关法律条文如下: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从上述来看 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裁员不应该裁员哺乳期内的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赔偿: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再说为叫我养老保险问题,这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应当有经济补偿金,您工作了十年,也就是说可以得到十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相关条文如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最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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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12-05 22:36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因此,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应当以于纠正,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你接受裁员,可获得10月工资经济补偿。 3、起诉总公司 4、要求补缴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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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12-05 21:05

支持楼上网友的观点。但我建议你持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据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赔偿。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哺乳期内是不允许辞退你的,我们去了也只是责令单位继续留用你到哺乳期结束。赔偿要找劳动仲裁的。

匿名用户    2008-12-05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