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3年3月24号入住烟台毓璜顶医院,并实行宫腹腔镜左侧输卵管切除术,医生在不告知我和

家属的情况下给我把右侧输卵管切除了,(在出院当天我们才得知的),我们在手术知情通知书上明确表示情况无论如何都要保留右侧输卵管,请问这属于什么情况?
匿名用户    2013-11-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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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告知你和家属就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你可以做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学上不是必须切除手术,则医院构成侵权,你可以依法请求医院承担医疗过错赔偿责任。

匿名用户    2013-11-23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