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户口想申请廉租房去哪办理?我离婚带一小孩无房,可申请吗?去哪申请?

匿名用户    2010-08-16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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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租用廉租房 申请条件: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要申请的居民请来社区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乌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已参加房改,或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含国有企业解危解困工程、集资建房)、区(县)解危解困房和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购房的,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二、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在本市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蒸斯件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后扶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700元以下(含7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有老人、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居住危房等急需救助的,可优先选房。 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提交的材料 1、《乌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来社区区领取); 2、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1)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 (2)属低收入家庭、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包括自由职业者,本人出具收入报告证明。 3、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1)属自有住房的,出具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后建设审批手续 (2)属租赁公有住房的,出具租赁证毫悠、合同(协议) (3)属下列情况的,有居委会出具证明: a、租住私有住房(含以市场价租住的医瓦公有住房); b、已婚子女无住房与父母或亲友同住(借住); c 、居住单位办公用房或集体宿舍; d 、居住自建无证的放屋。 4、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户口薄。 5、属有老人、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居住危房等急需救助家庭的,需提供区(县)以上相关部门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为c/d级危房的鉴定报告 .

翁恨蝶_11Fr   2010-08-1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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