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车前二个月撞伤一人,法医鉴定住五个月的院,但他只住了二个月就回家了,医院还不办理出院手续

我想咨询一下,这三个月他没有住院,我是否要给予护理费。
匿名用户    2007-05-1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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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和医院手续是法院采信的,你自己说了不算。 法医鉴概医定乔清命了住院5个月,基导肿本上你就要负责5个月的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

匿名用户   2007-05-1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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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匿名用户    2007-05-15 17:12

你应该支付护理费,原因是被你家车所撞的这个人经法医鉴定需要住院5个月,在他住院休息恢复的这段时间里,作为侵权人的你,按照我国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你需要为受害人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虽然他住了只有2个月的院,但并不以为着他已经康复,不需要别人的护理.所以你应当继续支付护理费直到...受害人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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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7-05-15 11:30

估计要付,他有医院的住院发票,可以证明他在医院里住了5个月

匿名用户    2007-05-15 11:20

我感觉还是应该给点 毕竟人家受了伤

匿名用户    2007-05-15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