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房产一方拿去抵押有法律效力吗

我的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但房产证只登记了我老公的名,今年五月我老公瞒着我拿去房管所做了他项登记抵押跟私人借了几万块,九月份我俩协议离婚说好房产归我,但至今他没钱还房子过不了户,我想问他这个抵押合法吗?这个房管所这样做(没我到场或授权的情况下)符合规定吗
匿名用户    2013-11-24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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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抵押登记就是合法的,而且房子只有你丈夫名字,这也怪不了管理部门。而且夫妻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印侨炼期岩助间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你丈夫借的也就相当于你借宰脂,你们必须偿还借款才能转让房产。要怪就怪当初自己瞎了眼吧。

孝寒烟_C81o   2013-11-24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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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匿名用户    2013-11-24 09:28

如果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产局办理了房产抵押这是不合规定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双方到场,你可以起诉房产局的,关于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个就不管你知不知道了。。

匿名用户    2013-11-24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