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商场上班 做了五个月了但没签合同,现在商场的管理人员因为对我不满想无故解除我

2012年4月26日跟我说我不适合这,2012年4月27日想马上让我离开职位。按他的意思是想给我调职,薪水比这个要少且累,我不想去。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匿名用户    2012-04-27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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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合同

匿名用户   2012-04-27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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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有人能证明你在商场上班的话,也就证明你确实与该商场有劳动雇佣关系。劳动仲裁的话就能胜诉。 但请你三思,民告官一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你应该是得罪谁了,要不就是别人看好你现在的职位了。 就算你告赢了,一样会失去工作。想开除你,怎样都能开除。 商业圈就这么小,名声主要。 建议你,换其他商场工作吧,这里不...想留你,告与不告,继续留这,对你都没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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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4-27 21:28

到当地的劳动服务中心咨询一下。

匿名用户    2012-04-27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