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很好回答。因为现在我国很多省份都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采取结扎这种避孕方式,取而代之的是让育龄群众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俗称的避孕知情选择权。
多说无益,因为你没有具体说明你是哪个省份的,以下我举5个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关于技术服务的规定。
1、《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育龄夫妻应当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3、《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4、《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5、《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育龄夫妻介绍常用避孕方法及其作用机理、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等,指导公民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节育方法。
现在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一胎上环,二胎结扎。都提出了育龄群众避孕药具的知情选择,就是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例如避孕套、避孕药、避孕膜、避孕栓、避孕针、皮下埋植术等等很多种)。
以上你也可以看到,很多省份都提到了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就是我提到得避孕药具知情选择) !!!!不管你是哪个省!都有这项规定 .
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上有的,是一定要遵守的,如果没有要求,就没有限制。除了违法犯罪,一定要求你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完全是侵犯你的人权。你有权利向上一级政府投诉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