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两年八个月,公司是26天上班时间的,也就是说星期六算正常上班,没有加班费的,星期天算加

我在公司上班两年八个月,公司是26天上班时间的,也就是说星期六算正常上班,没有加班费的,星期天算加班,我想要回星期六加班费,我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可是劳动局说我没有证据,比较有可能不贝受理,可是证据又都在公司那里,去找公司要公司又不给,我该怎么办,还有我要怎么证明我星期六是加了班..........谢谢
匿名用户    2014-10-13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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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并不是趋叨规定死糕糟们一周只能上5天班啊,劳动法只是说一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剑柿时啊,如果他不超过40个小时,就算你七天都有在上班也没用

匿名用户   2014-10-13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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