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事业单位刚工作一年零五个月的正式人员,现在单位每月只发300元工资,怎样才能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单位由于是自收自支单位,刚考进本单位不到3个月就发不起工资。现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每月只拿到300元工资,但还得到本单位的一个下属单位每天上班,(其他同事不用去,但一样拿300元。)本单位让下属单位把我工资补齐,下属单位说应由本单位发我工资。现已经工作了一年多,现在还是只给我300元,请问各位好心人,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正常权益?谢谢~
匿名用户    2010-01-2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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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是外派人员叹之,工资理应有原单位给,也就是你所谓的事业单狼宰顿位 2、每月300工资已经大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向躬耗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补齐工资,并以事实上可口工资等理由要求判其违约,因为你已经上了一年多的班,那么可以得到两个月的工资经济赔偿。 3、当然以上建议只是在你去意已决的前提下,如果你仍然要在这个连正常工资都无法保证的事业单位做下去,那就另当别论了。

匿名用户   2010-01-20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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