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欠几家小贷的钱现在还不上了法院会不会去拍卖我离婚时给前妻和孩子的房子呀?
母婴用户970165538 2016-08-0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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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在没有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共担。 夫妻俩离婚时,可以约定债务一方承担,但是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俩主张债权,胜点生诉后,可以申请执行离婚双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笼怪法院的判决绣急趋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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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离婚时给前妻的房,是否涉及您转移财产以规避债务?什么时候离婚的,又是什么时候欠钱的,都会有影响。当然如果仅有一套住房,是不会被拍卖的,必须优先保证居住。
已经离婚,并且房子已经不在你的名下,应该是不会拍卖 的。不确信的话,不妨试试到 律师贴吧 ,去请求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