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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
你可以与公司协商后,才能给予岗位调配,如果你不同意,公司必须履行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
你好! 变更工作岗位需双方协商一致。对此,在工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你可以与公司协商,做相当工作量少的岗位(因你尚在妇女三期内)。 如有问题,可向咨询。 陶律师。
你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从劳动法来说调整岗位变更工资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需给出合理理由 如有问题可拨当地劳动部门电话咨询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