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就可以不续签合同吗,辞退员工吗?如果可以不续签,能有多少补偿?
匿名用户 2009-07-2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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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补充问题的回答: 1.是到2010年4月 2.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 1.原合同已经到期的,应当续延至一年的哺乳期结束为止,之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慕苦签合同。不是等到产假结束,而是必须等到布乔眠一年的哺乳期结束。 2.有补偿。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 1.1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惑竞,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哺乳期内不上班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注意是扣完社保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可以低于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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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续约是可以的,但是劳动关系不能终止,而是要顺延到哺乳期结束才能终止。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