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子12岁,三女儿18岁,父亲去世,大女儿,二女儿出嫁,父亲去世时房子盖一半,母亲生病家境也不好

小儿子12岁,三女儿18岁,父亲去世,大女儿,二女儿出嫁,父亲去世时房子盖一半,母亲生病家境也不好,是大女和二女共同维护把父亲送上山。最后小儿子二十岁结婚,三女儿二十七岁结婚,母亲一直跟儿子一起过,小儿子结婚时母亲59岁了,他一直给小儿子一起过,给·他带小孩,房子己·经由小儿子把土墙折了变成了二屋楼房,建房时母亲67岁,大女儿出嫁有几床被子,二女儿没有办被孑,三女儿出嫁也有几床被子,2013年母亲要回家住大女儿家,由小儿子出4000元一年,二女儿,三女儿随便拿,今年她不住大女儿家,她要去养老院,大女儿和二女儿50岁到60之间,大女儿和二女儿的经济由后人撑握,进养老院10560元,请问费用怎么分担?
匿名用户    2015-04-17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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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要是谁经济能力强点就多出一点

匿名用户   2015-04-17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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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按照法律是每个人都有义务,一般是平均分开始算,然后看每个人贡献,清官难断家务事,按照风俗是儿子养老送终

匿名用户    2015-04-17 01:18

不会

匿名用户    2015-04-17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