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丈夫提出离婚,请问:小孩能判归我抚养吗?

我是湖南人,在深圳生活工作6年,2002年前与一香港籍男子结婚,在湖南办的结婚证,2003年在香港生有一子,小孩已入港籍,我还未获得香港身份证。小孩出生后一直跟我在深圳生活和读书(偶尔赴港)。现在丈夫提出离婚,请问:小孩能判归我抚养吗?
匿名用户    2006-11-1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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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丈夫意下如何?这个问题你们可以自己解决。 如果解决不了,这将由家庭法院解决。 那个,法院会比较孩子跟谁会更好。例如,你是一直照顾你的小孩,是个要点。这是最后一步,当然你们相方自己能解决务阶破问题是最好的。 --- 那样,这些东西你要实叹在法院提出。 1.孩子一直跟着柿愚你生活。 2.你有经济能力照顾你的孩子,提供你的收入等等。 3.爸爸没有尽责。 还有,你的丈夫有没有找律师?有的话我建议你也找一个帮助你一下。

匿名用户   2006-11-12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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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丈夫要跟你争抚养权的话,法庭会以小孩最能受到照顾和小孩的最终利益为前提,比如你或对方的经济条件,还有那一方照顾小孩会更合适..........等等

匿名用户    2006-11-12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