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带着小孩到我户口所在地居住过一段时间(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因为闹离婚他去年九月 带着小孩回老家湖南了,10月份至现在他就去广东打工,各自换电话后没再联系,算分居吧。现在我想起诉离婚,想在我户口所在地起诉可以吗? 匿名用户 2014-02-03 21:00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您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您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 拓跋和韵_ldbE 2014-02-03 22:19 相关问题 请问2012年有规定准生证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办吗? 我家孩子是2013 4 1从我老公的户口所在地签入我的户口所在地,想在我家附近幼儿园读书 我老公是广州市户口我是重庆户口,如果准生证是重庆办的,小孩的户口能否上在我老公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