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带着小孩到我户口所在地居住过一段时间(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因为闹离婚他去年九月

带着小孩回老家湖南了,10月份至现在他就去广东打工,各自换电话后没再联系,算分居吧。现在我想起诉离婚,想在我户口所在地起诉可以吗?
匿名用户    2014-02-0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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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您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您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

拓跋和韵_ldbE    2014-02-03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