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人士帮忙解答,夫妻离婚后,女儿不满一周岁是不是必须判给女方?

夫妻两人婚后育有一女,5月大,因女方患有乙肝大三阳,孩子出生后由奶奶人工喂养,后女方因和婆婆发生矛盾,找人抓伤婆婆抢走孩子,女方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收入,请问这种情况孩子有可能判给南方吗?
匿名用户    2015-01-24 18:40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夫妻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是以最有利孩子成长为判决依据的。 从你所述来看,如果男方有固定依据及收入,是有优先抚养权的。 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法院还要综合考虑孩子及其母亲的感情因素、孩子是否处于哺乳期等多方面因素。 但无论孩子归谁抚养,对方均有探视权,并要承担抚养义务。

前逸美_Lt8X    2015-01-24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