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七年,有两小孩,一男一女,还有他家条件不好因为没房,结婚后要建房钱不够,就在女方父母

那里共拿了十万左右建房,可是又没写借条,两年前因为感情不好不信任,他动手打了我,较重,后来我怕他在使用家庭暴力就离开他了,分居两年,可他确说我是另外找了人,可是事情到了这步男方不认帐还不让女方见孩子,打电话男方的父母也不让孩子接电话,男方父母还恶言相骂,像这种情况下起诉打官司会是什么样结果,
匿名用户    2014-03-1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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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你提供的情况,在你提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的情况下,如果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的。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是一人一个。 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办理离婚诉讼,以最大程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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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芬菲_Aola    2014-03-16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