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没有结婚证过了十七年有小孩和户口本的夫妻证明,离婚时自己写了离婚协议,算离婚了吗?
匿名用户 2013-03-2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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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报套锅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队笼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夕抗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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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把户口迁出来,过2年就算了! 你们这个属于事实婚姻范畴,正规手续是补领结婚证,再办离婚证!
没有结婚证的结婚,法律上叫同居,没有结婚就没有离婚之说,所以,你自己写的所谓离婚协议,法律上是不承为离婚协议书的。这是一! 二是,你们只是同居关系,准确的说是分手,而不是离婚!
建议去婚姻登记中心咨询,应该需要事实婚姻的证明并办理离婚手续,要不户口本改不过来。
你们当时没有登记结婚吗?最好去民政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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