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知道要写工作转正申请,结果原本三个月试用期,却在第五个月发地四个月工资时依然是试用期工资

刚来时签的三年的合同,规定试用期为2013年7月15到2013年10月15日,昨天发11月份工资却发现依然是试用期的工资,去人事部询问,说是因为我没写转正申请所以才这样,现在补写然后找领导签字并同意补发11月份工资差额就行了,结果刚刚人事部联系说我的部门领导不同意,说是因为我提交申请迟了不能补发,转正工资只能从12月的开始发。可是我是第一次工作,根本没有任何人通知过我试用期结束要写转正申请的,请问我该争取么?虽然钱不多,但是感觉公司这么做好恶心啊!。。
匿名用户    2013-12-2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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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结束,如不用考核,就自然转正患蛇,那里要员工索哑悟写申请?找公司老总,你的部门领导刁难你劳立。

匿名用户   2013-12-28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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