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四岁,离婚协议书上由男方抚养,女方不需给抚养费,现在物价上涨负担加重,她有工作但不知收入多少…
匿名用户 2012-08-27 15:07
推荐回答
1、当然可以; 2、协议不成,可以险暖起诉要求,以扬荒裕法院判决为准! 欢迎继续交流,若能帮到你,悠源望采纳!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以你名义是不可以的。因为他不对你有什么赡养的义务,他有对孩子抚养的义务,孩子没有成年,你可以作为第一监管人代你孩子向对方索要抚养费。假如他不给,你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不光可以诉讼到抚养费,还可以以孩子的角度索要教育费等。
可以和女方协商解决,如果女方不愿意出的话,那你告到法院也告不赢。
可以要的,这种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但是考虑这个情况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可能重新考虑判给谁
这都判下来了,只能私下协调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