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因感情不和,两个人已分居两年多了,又有两个小孩,现在怎么通过法律通经解决?

匿名用户    2011-04-26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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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常神寸是是我整理的法律规定处理离婚的原则,供你参考: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套哑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潜逼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婚姻有风险、结离须谨慎!!!

续清秋_ChtL   2011-04-26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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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你想离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不成就诉讼离婚吧。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一般会判离婚。但是,你怎么证明你们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她只要说是在外地打工,并出具在外地打工的证明即可,那你们就不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了。你有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短信、QQ信息之类...的有没有?最不济的,能不能找到愿意出庭作证的证人? 孩子一般是一边一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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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4-26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