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猥亵小女孩 我这样犯法吗?
匿名用户 2010-04-1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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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样昌怨应该是不违法的,您只有想法,而没有采取什么样的行为,不算是猥亵。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耻串愿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之倘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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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你所述的来看,不算猥亵。但是你需要注意,她才10岁,身体上的早熟不代表思想上的早熟。她虽然没有意识到,但是你可是个成年人,你是可以意识到的。你是可以避免这种坐法的,希望你自己能够约束好自己,要不出了事情,可能就不是你想解决就可以解决的了。
不算,你如果没有抚摸她的性器官和进行裸露的肢体纠缠,或猥琐性的语言与性关系的发生,就不算猥亵。
猥亵罪的定义: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 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 如果情况按照你说的这样,应该不视为猥亵。
应该不属于,猥亵罪应该是主观故意、并对儿童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