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共同房子,没有钱能进行强制执行吗?

我订的一处住房(是二手的)可是后来房价长了,那人不卖房了,理由是他的房子是他和他的儿女共同的,现在他女儿不卖了,定金都没有还清,法院判了他赔我的损失,但是他说我没有钱,房子也是共同的,想卖也卖不了因为他女儿不同意(可房产证上是他一人的名字),他儿子还另有一处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我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这处房子可能被强制卖出去吗?如果不可能被卖的话那我的损失又怎么才能要回来呢?请帮帮忙,因为这买房的钱也是我老公卖命的钱,我不想把这钱白白花在这种无赖的身上,谢谢!
匿名用户    2010-06-11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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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在法律上讲房子就是他的即使有别人帮他出钱买的房子 那是他的问题,你完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把房子按原合同价格卖给你或着拍脂惠卖他的东西把定金凑出来还你 提个醒很阶航厘多经济纠纷都是因为合同上的定金或订金一字之差引起的房地产商人就经常玩这个游戏来避免法律责任和忽悠买房人 期间立怠请你找个律师做详细的资讯并注意订与定的法律解释

匿名用户   2010-06-11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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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卖出去是钱,租出去也能来钱。没钱付违约金的诉求是不成立的,法院完全可以强制执行的,去申请吧,拖着也不是个事。

匿名用户    2010-06-11 02:50

他们无非就是想提高价钱 这样的不要脸主意肯定是女儿出的。 这样的人 找人暗地里爆打 打残 让他住院 生活不能自理 要住到女儿家帮养 让他女儿知道 贪的下场. 这样房子就空了 非卖不可 。 对 坏蛋 要使用非常手段

匿名用户    2010-06-11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