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1991年,出生由于当时是超生,没有出生证明 父母为了,躲避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虚报了

问:本人1991年,出生.由于当时是超生,没有出生证明.父母为了,躲避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虚报了,几岁.可如今要到谈婚论娶的年龄,对方看了,我的身份证,是1987年的,都嫌弃我年龄相差太多,都没答应,公安局也,不给更改,我该怎么变,怎么才能把我的实际年龄更改回来,求解绝,谢谢了,朋友们...
匿名用户    2015-10-06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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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登记出生日期依据的是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出生证明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居民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典露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挤佳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辨愚遮上报分县局审批. (6)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匿名用户   2018-01-07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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