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公司解雇我应该怎么办!!!!急急急

哺乳期被公司解雇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2004年2月16日到本单位上班,任打字员工作,当时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工作合同,合同期满后也一直在本单位工作,其他临时工也是和我一样只签过一个一年的合同. 在2005年单位给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保及失业险,我于2010年1月20号经单位领导同意开始放产假,领导当时给产假3个月,也就是到5月1日上班,其实我产假应到7月15日(5个半月),可是在4月27日单位领导打来电话说单位要减少临时工,给我5个半月的产假工资,就不再继续与我签劳动合同了. 我应该怎么办???我想给单位是不可能了,不过,我应该得到补偿吗?补偿到怎么算呢,如果单位不给补偿,我要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手里需要有什么证据???? 希望大家帮我一下,急急急!!!!!
匿名用户    2010-05-12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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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职工哺乳期内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你的工龄支付赔偿金。2008. 1.1前的工龄支付你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2008.1.1后的工龄支付你 2.5*2=5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每月工资到一年哺乳期结束。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逝梅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你要证明你在该单位舞认典的究裕工龄(入职日期),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报表、工作邮件等都是证据。

王亦玉_oL1R   2010-05-12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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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围产三期 劳动合同 自动延续】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莱灵安_I8S3    2010-05-12 13:4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所以贵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看你问的,是不想恢复劳动关系了,而是想要赔偿。这个证据是单位的书面辞退书(类似),医院生育的相关证明,这样就能证明你是在...产假中被辞退了。 下面说一下赔偿: 1、《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根据本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14条其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2008年2月起至12月,你应该是双倍工资,2009年1月1日起就已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2、根据《劳动合同法》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应补偿你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单位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个计算全部工作年限,应再赔偿你 6.5*2=13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另外,根据规定,产假是90天,24周岁后生头胎的,增加晚育假30天,一共120天,多增加1胎或难产,各增加15天,为什么你是5个半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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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5-12 12: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四)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的;(五)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六)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打击报复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你单位辞退你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你单位既违反了《劳动法》,又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并且你单位应当依法给予你一定的赔偿,否则,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当你的合同到期后,公司已经6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你现在已经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去直接申请仲裁吧,去参考一下劳动合同法的40——47条,单位应该赔偿你因该得到的所有损失。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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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柔谨_XIgB    2010-05-12 12:45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睢俊才    2010-05-12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