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经济困难想争取小孩的探望权有没有法律援助的

我是外省的,他是广东的,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当初我们签协议时是这样写的:女方可在离婚后可探望小孩,经男方同意,女方可在暑假或寒假《暑假一个月,寒假20天》期间带回女方家探望女方父母,每年一次,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由女方送回,现在暑假了,女方想把小孩带回去过暑假,可小孩的父亲说小孩读幼儿园没有暑假,不让我带小孩回我家,请问能去告他吗?因为我经济比较困难请求法律援助吗?
匿名用户    2008-06-2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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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案件收费很怪行低的它洞减,最高收费不超100元。 不用申请法律援助。你可以直接到你铜暖丈夫居所地的法院起诉他。

匿名用户   2008-06-2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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