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自行车直行,被电动车超车后碰到,两肺挫伤,对方在处理事故时,称我在路上斜着行驶,他车上带小孩
匿名用户 2016-07-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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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事当事人双方吵架辨理,是没用的;你们都不懂交规,坑底都找些自以为是的理由,纯粹浪费口舌。有争议就直接在报警,要求交警出现场;你受伤了,那就是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必须出现场竞告的。 2、这类事故属于同向行驶的两车刮擦,一般是速度射称金快的一方全责;最多扯个主次责,你也是次责; 3、带小孩,还这块的速度撞车,更不应该了。 4、直接报警吧,如果有赔偿之类的,估计交警的判罚会有利于你。其实不管交警如何判罚,出了这类交通事故,不要私下解决或者不了了之,就是要报警,让交规和法律来解决问题,大家都在一个基准线下解决问题。该负责就负责,不该负责的就不负责,涌乐干净彻底,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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