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新政策江苏省,如果具备二胎条件,没申请有了的 该怎么处理?
匿名用户 2011-04-28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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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计生洞香键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条件,但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领取生育证怀孕的,应当补领生育证;糟绣生育时仍未领取生育证的,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基本标准的百分之二十缴纳脚筝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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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去申请,在出生请办好就没问题。
没有经过审批就生育的 是按政策外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