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法律有强制性父债子还?父亲代款十几年信用社不要,等儿子代款时强制性扣出父亲的代款,父亲和小儿

新中国法律有强制性父债子还?父亲代款十几年信用社不要,等儿子代款时强制性扣出父亲的代款,父亲和小儿子一起生活,父亲还健在,为什么?信用社的人要我还钱,到我家里骂我,侮辱我一家人,还起诉到法院,在甘肃省和政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初和字第523号判决书中,法官为什么对被告的和法证据,真实的实事不认可?只需州官杀人放火,不需百姓点灯照明,自故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进不去,法律只是给有钱人指使的?
匿名用户    2015-11-28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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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房产,如果要买卖、转赠,都是需要通知抵押权人(银行或信用社)的,如果你没通知(过去的法律规定是必须对方同意,现在只是要求你去通知了),那么转让行为无效。 你跟信用社立遮弄抵押,肯定是登记过的,所以你这么干基本上可以认定是转让无效。也就是法院会先认定该房产仍然是你的(基概而不是你儿子的),然后该怎么办怎么办。 所以不是“父债子还”,因为父亲根本没把财产有效的怨查露转移给儿子~反证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担保法49条。 还有因为借贷这方面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直接无视国籍找那个父亲,或请求阿根廷方面的司法协助也是有可能的。因为中国跟南美比较大的国家关系还说得过去,民事司法协助有可能得到协助。

wx873760079   2015-11-28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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