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女方要先办离婚手续,再给男方2万元钱领走小孩,您认为可行吗?

在2005的2月份,我舅与一名甘萧妇女结婚,她嫁来时带一名6岁男孩,时过半年,她私自离家出走,小孩留在我舅家中.在2008年11月份她又拖人与我舅协商:女方自愿支付男方2万元抚养费,男孩归女方所有,双方办离婚手续.现在女方要先办离婚手续,再给男方2万元钱领走小孩,您认为可行吗?
匿名用户    2010-12-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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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先让他支付抚养费,然后再办离婚手续

藏弘业_xwbM   2010-12-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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