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七岁的小孩,和4个小孩子一起在乡村个人办的纸厂耍,纸厂当时失火,4个孩子都指证是该七岁小孩点的

火,点燃纸厂由于火势大,引燃了旁边的纸厂,派出所说的是让该小孩监护人赔偿所有损失,大概十多万,但是家庭困难,主要资金来源是父亲在成都工地务工,妈妈在家带小孩,16岁女儿在校读高中,而且点燃纸厂修在乡村公路旁边,这属于违章建筑吗?没有防火之类的标志,纸厂主人没有责任吗?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呢?
匿名用户    2014-02-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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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第 一、到底是谁的责任? 这个须要好好考量;第 二、纸厂应当建设消防设施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且必须进行危险警示,如果纸厂经营者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应自担至少4成责任。 如有疑问,可以来电本律师(18782143212)。

匿名用户    2014-02-08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