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问题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是男方抚养小孩,由女方每个月给500远的生活费 每年女方都没有按约定给

我有个问题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是男方抚养小孩,由女方每个月给500远的生活费,女方并保证,今后决定按约定履行。可是每年女方都没有按约定给,应该500的才给了300元,多年来都没有都没有按约定履行,1998年到2010年3月孩子成年,女方停止支付。男方计算发现这12年来女方共尚欠15000多元的抚养费。现在去问女方最要,其却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请问有这这讲法吗?抚养费不是一直在履行中吗怎么就过诉讼时效了呢?谢谢
匿名用户    2010-11-0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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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凡匪儿多大了?如果在十岁左右,辉崇局你们可以征求她的意见。 对于之前的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如果你府稼认为不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更改抚养权。

敖夏彤_VPdW   2010-11-1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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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起诉追要吧

匿名用户    2010-11-16 10:04

向法院起诉

匿名用户    2010-11-04 16:04

起诉追讨抚养费用,不受时间限制!!!

针春妤_uV3k    2010-11-04 16:02

未过诉讼时效,直接向法院起诉吧,可以要回来的,如果说这期间抚养费增加了,还可以要求其增加的,比如孩子大了,要受教育的费用,可以要求分摊的。

匿名用户    2010-11-04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