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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师招聘幼儿教师公告为满足我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4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缠法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资格证(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6、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未取得学位证者,必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迁入时间详见《报考须知》);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清缠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现役军人;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在公做化蔑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详情请查看:http://tj.offcn.com/html/2015/05/41386.html?wt.mc_id=bd12332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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