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公司从2011年5月1日给我签了三年劳动合同,我做了九个月,现在要辞退我,只给我赔偿一个月工资…
匿名用户 2011-09-2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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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和你解约,你可以要求震评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逝竞洞也可以解除合同舞葵,但可以主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额和一个月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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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依法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根据你的工作时间,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总计应该赔偿你30个月的工资。
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按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你要求赔后二年的工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只是公司单方面的辞退,那你可以根据第84条;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公司应该履行.你不想履行合同的,按本法第87条,要求公司按本法第47条的赔偿规定的标准,给予你二倍经济赔偿金.希望能帮助你,谢谢采纳.
只能说你在无理取闹,最后浪费你自己的时间;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需补足一个月发放工资,另外还可以得到一个月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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