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样做合理吗?她们让我补签合同该注意什么?我的想法是,想找到他老公的幼儿园给我补之前的金行吗?

本人在一家私企幼儿园上班,一个月试用期后,老板没有跟我签合同。做了半个学期后,幼儿园把我指派到当地公企幼儿园说是学习,结果去了半个学期后宫外孕,宫外孕后单位让我自己交金(我是外来人口,城市户口,他们一直给我交的三金),而且那时2012年,工资扣了交金还剩下1250(等于我得工资是1400)然后我动了手术回去上班时,园长说老师满了,结果另外一个园长把我调到这家老板的老婆开的幼儿园。干到十一月份我怀孕了,休息期间没有工资,然后到了第二学期园长劝我回家休息,不让我上班,而没工资,金还是自己交。在我自己办生育证明的时候,我才知道单位应该给我交五金。因为我是城镇户口,结果又让我自己交,交了三个月拿到了生育金,我打电话给园长说我咨询过劳动局,应该单位出一部分,我出个人那部分,她说补不了,幼儿园所有老师和园长还有老板都是三金什么的。结果前几天喊我补签合同(告诉我没证和有证的合同不一样)。还想和我接触劳动关系。我该怎么办呢?补签合同的时候写当天日期就算合同不合理行么?
匿名用户    2013-10-0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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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7月1日起,用单单位必须为城镇户籍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过渡期小三险只适用于外地农业户籍的员工。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承担的部分,如果你个人垫付了,单位应该补偿给你。 你宫外孕流产期间,就可以享受产假待遇的。你后来生宝宝期间,也是可以享受产假待遇的。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度,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450元(扣除五险一金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实际到手工资不得低于1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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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承载_l279    2013-10-11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