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打工时没有签订合同,手指3个割破指腹,现在麻木 该怎样得到赔偿

暑假,7月10号,由于家庭条件特殊,爸爸与去年得病去世,想利用暑假找份零工来替补家用。经亲戚介绍去早餐店工工作,由于没有工作经验,也没谈工资,3天后介绍人帮我问了一下老板,说开始要教,没几天会适应,千把快钱,好的第2个月1500,就这样我每天早晨5点上班,从家里4点出发,这样工作还算顺利,不幸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在8月1号休息中,老板叫我帮他把工作台搀起来,然后翻转时不锈钢的桌面割破了3个食,中。无名指的指腹,老板急忙带我去医院做了缝针手术,大约十几针。建议休息半个月,老板还是让我去店里工作,虽然工作不是太辛苦,不是很方便。在8月8号来上班的途中,我由于手不方便,在行驶中摔跤,在医院看了门诊,无法上班,就休息了,在8月24号那天。我姑姑带我去结工资,老板给1000元工资,没有任何补贴,经过再商协商经过调节给1500,姑姑没同意,老板说经过法律程序,想要他赔多少就赔多少,姑姑看在我的伤口不禁泪流,无能解决,我现在也不知所措,真是越苦越受气,老板还说我们欺诈他。因为现在我的手指麻木,活动不是那么灵敏,医生只能说神经末梢受伤,需要一个过程恢复,但是不能有力证明,因为这个神经无法用仪器来测试。证据补充:病例,当时的影像,还有摔跤是的病例,8月24号的门诊记录
匿名用户    2014-09-1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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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暑期工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按照工伤赔偿,在工作中受伤,可以主张雇佣关系赔偿

牛山梅_3VMD    2014-09-11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