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怎么办…?

我弟弟结婚半年因与其妻感情严重不和遂提出离婚,可女方已有五个月身孕她和她娘家人又不想离就到我母亲家来闹(我弟弟一直住得是我父母的房子,和我父母生活在一起)砸毁了许多电器与家具,损失估计在2万元左右,我想请问在离婚时小孩怎么判?我父母家的损失该如何办?还有结婚时下的礼金与一万六千元的手饰能要回吗?
匿名用户    2008-06-1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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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是那女的你觉得呢?

匿名用户   2008-06-1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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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匿名用户    2008-06-26 1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匿名用户    2008-06-15 17:48

在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条件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家庭条件和小孩未来的成长环境进行综合考虑,谁更优越,就容易判给谁。而在条件都差不多的情况下,女方会优先考虑。 至于砸毁的电器家具,说实话,这种CASE法院很难判的,判了也难以执行。一般会让你们自行调解。至于礼金和首饰是不能要回的。礼金从司法上来说,只是你们自...愿赠予对方的财产,根据相关法规,已经赠予出去的财物,是不能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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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6-15 17:48

你问律师和法官吧!

匿名用户    2008-06-15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