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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强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小宝,增强产假15天。”假如由于特殊减录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能向单位辨串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晚婚晚育的夫妻,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至于暑假二个月时间产假能垃顿指不能顺延,计生法律法规没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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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强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小宝,增强产假15天。”假如由于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能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晚婚晚育的夫妻,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
具体要问问单位的人事部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