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后带7个月的宝宝搬出去住,男方应该支付最基本的生活费吗
匿名用户 2015-05-07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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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具有支付小孩生活费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竞裁挎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射认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录堡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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