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当幼儿园老师三十多年,却没有保险请问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3-05-1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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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的问题,你可以自己买商业保险也可以根据下面的方法解决: 劳动法――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抗岩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例如: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府布户),个人8%(全部划入辉战掏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民办教师的待遇受劳动法的调整,你应该找当地的劳动局解决。 2.已经工作了30多年了,应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给你发放退休金,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3.你已经退休7.8年了,没有超过法律的诉讼时效,因为你的劳动权利一直是持续的。 4.你可以享受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这些待遇,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请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请采纳,谢谢!

匿名用户   2013-05-1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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