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到结婚年龄结婚了,后来受虐待离家出走,有小孩一个,我现在都不敢回家,我的做法触犯法律了吗,我该
匿名用户 2010-09-0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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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的话,你可以直接再找其他对象匪怠,但是要以搂航实相告,你就可以在结婚狗满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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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以前就不叫结婚,那还是你的“家”?! 你应该到当地妇联和法院去高他,如果你要自己的孩子的话,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力。告他孽待你,侵害妇女权益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由于不知道你现在几岁不好做判定。 如果你已经成年,就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吧。 如果你对孩子有感情,就把孩子要回来。他当时就是把你当成生育工具的...
13.4岁,不懂什么是婚姻。那就是没有结婚证, 我告诉你 可以过自己的新生活,如果有结婚证 那就去离婚。法律治不死他
当然有了。与前夫协议离婚后。孩子归他。然后找个好人嫁了吧。
可以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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