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到结婚年龄结婚了,后来受虐待离家出走,有小孩一个,我现在都不敢回家,我的做法触犯法律了吗,我该

我结婚的时候才13.4岁,不懂什么是婚姻,本来说是订婚的,后来被哄着怀上了,自从怀上后就老打我,生了孩子后就不当人虐待,后来受不了离家出走了,我想有新的生活,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关系,我还可以在结婚吗?
匿名用户    2010-09-0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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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的话,你可以直接再找其他对象匪怠,但是要以搂航实相告,你就可以在结婚狗满剪了!

窦贞韵_sY52   2010-09-0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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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那以前就不叫结婚,那还是你的“家”?! 你应该到当地妇联和法院去高他,如果你要自己的孩子的话,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力。告他孽待你,侵害妇女权益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由于不知道你现在几岁不好做判定。 如果你已经成年,就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吧。 如果你对孩子有感情,就把孩子要回来。他当时就是把你当成生育工具的...。简直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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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飞槐_KgYR    2010-09-01 13:26

13.4岁,不懂什么是婚姻。那就是没有结婚证, 我告诉你 可以过自己的新生活,如果有结婚证 那就去离婚。法律治不死他

卢凌柏_Nyq1    2010-09-01 11:20

当然有了。与前夫协议离婚后。孩子归他。然后找个好人嫁了吧。

母婴用户924832391    2010-09-01 11:19

可以再结婚

匿名用户    2010-09-0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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