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的案,牵涉夫妻共同房屋产权被查封拍卖的问题
匿名用户 2009-02-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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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所讲,现在的问题,主要焦点就是房屋的所有权问题。 房子到底是否归你家所有? “还不了信用社的6万,所以房产证一直在信用社抵押着,没有还我们” 在这个时候,房子是你家的没有问题,你家与信用社是债权债务关系,房子为抵押物。 “2000年12月底,法院公告我们家,要查封我们家的房子捆絮拍卖抵债,房子后来听说以23万又拍卖给了信用社” 这个过程很有问题,我判断可能经过以下过程,信用社起诉到法院追索你家的欠款,法院判决信用社胜诉,并执行你们家的房产,但判决应该写的不是将房产直接过户给信用社,应当是合法的进行拍卖。 依照法律,要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你所讲的23万元)在归还了信用社的欠款后,应当归你家所有索揭键。但从你的讲述来看,你家似乎并没有得到这笔钱,所以拍卖很有可能是违法操作。如果拍卖合法的话,就会产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即从这时起,房子不是你家的了。劳绣 “这几年我们家一直以租房生活,房子一直是我父母的名字,还没有过户给信用社.” 从这个情节,再加上上述的拍卖很有可能不合法,你家还是可以主张房屋的所有权的。况且拍卖已过去多年,信用社应当也难以证明拍卖的存在,以及拍卖合法的证据。 我觉得你们家可以去合建申请处去办理过户,进行合建审批事项。 毕竟在形式上,你们有房产证,房子所有权还是你们家的。 这其中的争议还是很大的,也不能说你们能拿回房子,或能拿回多少部分房子。但如果一切都按照法律进行的话,你们家至少可以拿到当年23万拍卖款减去6万信用社欠款,也就是能拿到17万吧,我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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