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在四川达州市檀木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家人父母双之,小孩粉碎性骨折,经过漫长

司法程序,肇事司机判刑四年,肇事司机的法定单位一直找借口不付钱,达川区法院执行局说执行公司不执行股东(因公司是家簇企业,父亲是堇事长,小儿是法人,大儿,二个儿媳和二个孙子都一起上班,事发后,法人躲了,父亲出面只给了两个死者的丧葬费和受伤小孩的医疗费外,目前肇事司机及公司末出一分钱,况且留下2个孤苦无助的儿女,儿子|6岁在读中专,小女儿念小学,我们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4-11-29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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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具体事情比较特殊,建议可在工作时间来电本律师

匿名用户    2014-11-29 23:02